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与《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202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23年7月3日起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所有在科教院缴纳公积金的人员
二、缴存基数
(一)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3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9483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160元/月执行。
(三)缴存比例为单位5%,个人5%。
三、基数调整时间
2023年7月3日-2025年7月11日
四、基数调整方法
所有通过科教院参保公积金的单位与个人,请填写公积金基数确认表,并由单位负责人或责任教授签字确认后提交科教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65812
附件:公积金基数确认表
西安交通大学科技与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