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0-06-11 浏览量:

根据新修订个人所得税税法,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630。请各位老师,在截止时间前尽快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工作,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由于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首次实施,老师们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如有疑问,请拨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税务机关咨询,也可拨打科教院电话029-82668894咨询申报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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