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社会保险年审工作
依据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关于调整2018年度代理单位养老、四险年审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科教院提交申请,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批准执行:
自2018年8月起, 养老保险每月缴费基数为3372元;四险(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每月缴费基数为3889元。
二、2018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市人社函[2018]309号)。自2018年7月起,全市统一将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25%调整至0.5%。
三、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
依据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关于调整2018年度代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经科教院提交申请,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批准执行:
自2018年7月起,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为1680元。
四、2018年度社会保险补差扣除事宜
依据社会保险年审工作要求,科教院定于2018年8月从工资扣除1-7月养老、四险的补差金额。
西安交通大学科技与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