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年审的通知
一、2017年度代理单位社会保险年审工作
依据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7年度代理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科教院提交申请,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批准:
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 3082元;
2017年四险(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3481元。
二、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
依据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7年度代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经科教院提交申请,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批准:
2017年公积金缴费基数为 1500元。
三、2017年度社会保险补差扣除事宜
依据社会保险年审工作要求,科教院定于2017年8月从工资扣除1-7月社会保险补差金额。
四、相关连接
http://www.snhr.gov.cn/article/20170705000000014770/index/人事代理/最新公告
http://www.snhr.gov.cn/article/20170705000000014779/index/人事代理/最新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科技与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7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