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2年度APEC产业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作者:trotter?? 时间:2011-12-14 浏览量:

各有关学院:
亚太经合组织(APEC)是亚太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机制,也是我开展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在APEC框架下设有产业科技工作组(ISTWG),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为该工作组的国内牵头单位,负责推进产业科技领域的多边合作,现拟征集2012年度APEC产业科技合作项目,并鼓励申请国内外两类资金(即国内由财政部设立的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国外由APEC组织提供的资金包括正常账户、贸易投资账户、支持基金账户基金),用于资助APEC ISTWG项目合作。
一、财政部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
该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科技合作,人力资源开发,相关服务行业发展,促进创新、提高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中小企业合作,农业技术合作等。参与合作的外方单位应尽可能来自两个以上的APEC成员经济体。支持项目资金额度以不超过60万人民币为宜。 请有意申请者按照科技要求准备材料,纸质版打印一式六份,于2012年1月25日前报送科研院。
二、APEC正常账户、贸易投资账户、支持基金账户等基金
此类项目由APEC当年审批、当年拨款,可于当年开始执行,执行期限为项目获得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APEC财政年度结束止。APEC每年对项目申请的审批分三个周期进行,2012年的三个周期中,向APEC ISTWG递交项目申请的最后期限分别在1月、4月和9月。有意向申请APEC基金资助的产业科技类项目需与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联系,通过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向ISTWG提交申请。参与合作的外方单位应至少来自两个以上的APEC成员经济体。申请支持项目资金额度以不超过10万美元为宜。
拟申请2012年度APEC基金1月审批周期的老师请于2011年12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研院。拟申请2012年度APEC基金4月、9月审批周期的单位可在3月、8月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请APEC基金项目先提交项目概念文件,纸质版打印一式三份。 可同时申请“APEC基金”和“财政部基金”资助或仅申请其中的一项。 详查http://www.most.gov.cn/tztg/201112/t20111209_91298.htm

投稿人:刘萱
单位: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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