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209号)要求,现将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2019年12月31日之前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评审或认定等方式通过的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信息。
(二)前期信息已上报但未实现网查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请有关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汇总报送工作。
三、报送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附件1),连同职称证书原件报送现科教院。
(二)现工作单位核验职称证书原件后,将职称证书原件的照片页、具体信息页进行扫描(PDF格式)并留存,上报省人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到位。此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请各有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
(二)真实填报,履行承诺。各有关人员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数据信息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按时报送,逾期自负。请有关人员严格在时限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9-82665812,18706874123
科技与教育发展研究院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