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低限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2-09-21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低限调整的通知》,2021年度陕西省全口径社平工资已公布,结合科教院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实际情况,现就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低限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基数高低限标准

2021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为6543.33/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26/月(社平工资的60%),高限为19630/月(社平工资的300%)。

二、高低限调整范围

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60%(即3926元)的调整为3926元;高于社平工资300%(即19630元)的调整为19630元;处于社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不做调整。

三、调整人员范围

截止20229月,在科教院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60%或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所有人员,包括已交9月养老保险的离职人员。

四、补差与退费

养老保险高低限基数调整从20221月份起开始算起,低于社平工资60%所产生的补差费用将于9月的薪酬中进行扣除;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所产生的退费待省人才退费到账后再行处理。

特此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科技与教育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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